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更多青年科技人才,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根据《省委人才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3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以下简称“卓博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新近进站或拟进站到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省的博士后设站单位,不包括定向委培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其中,新近进站人员是指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拟进站人员是指已初步与我省设站单位达成进站意向,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二)拟进站申请人须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三)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二、申报范围
“卓博计划”主要资助如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从事研究工作:
1.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1.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1.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在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在其他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三、申报程序
“卓博计划”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综合遴选等方式开展。其中,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三种遴选方式,申报人不可兼选。
(一)揭榜领题
为推进博士后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深入对接,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推进“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破解与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围绕集成电路、大数据+、车联网、特高压设备、先进碳材料、生物医药、起重机、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装备、品牌服装等我省卓越产业链建设,征集2023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揭榜领题课题需求。具体安排如下:
1. 课题征集。揭榜领题课题需求聚焦我省卓越产业链发展方向,面向全省卓越产业链领域企业以及相关博士后设站单位征集。相关企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25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填报“2023年度省卓越博士后揭榜领题招收课题需求”。各地、各有关单位于12月28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报送线下纸质材料(含揭榜领题招收课题需求表、发榜单位佐证材料)。
2. 榜单发布。由卓越博士后计划工作专班组织专家遴选产生2023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揭榜领题榜单(榜单优先向企业倾斜),并于2023年1月底前公开发布,邀请国内外优秀博士揭榜领题。
3. 揭榜领题。符合条件的我省在站博士后或拟来苏进站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均可报名应征揭榜。根据报名应征情况,每个榜单由发榜单位优选1名揭榜领题人员,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揭榜领题人员应与发榜单位及其所在设站单位签订项目联合攻关协议。
揭榜领题人员应于2023年4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各有关单位于4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于4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二)单位(企业)举荐
赋予设站单位更多评价自主权和引才育才决定权,符合下列条件的设站单位,结合本单位博士后招收情况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对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开展举荐。
1. 举荐条件
(1)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太湖实验室;
(2)国家重点实验室(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且博士后实际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人员,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字或加盖实验室印章后进行举荐);
(3)国家级(含国防军工)重大科研项目(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300万元量级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国防科工等在研或新立项项目的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且博士后实际参加项目科研工作的,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的可进行举荐);
(4)“双一流”建设高校(举荐的博士后应为一流学科所对应的流动站,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5)2022年度招收全职博士后工作突出的知名企业设站单位(入选最新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以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及省“百企引航”行动计划企业等);
(6)2022年度招收全职博士后工作突出的其他设站单位(流动站设站单位每满10人可举荐1人;科研型事业单位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满5人可举荐1人);
由设站单位的两院院士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该院士可直接举荐合作博士后1名,不受单位举荐名额限制,获举荐博士后资助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2. 工作程序
(1)单位(企业)组织举荐。各有关设站单位根据举荐条件择优确定拟举荐人选,并对拟举荐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获举荐人选,由举荐单位(企业)通知其于2023年3月25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于4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设站单位应于4月10日前将举荐工作情况行文报送,一并将举荐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经批复或备案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职责和固定成员名单、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批文等佐证材料报送。
(2)工作专班复核举荐对象。省人社厅将举荐对象材料分送至各有关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举荐对象经专班成员单位审定盖章后,于4月25日前报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
(三)名校优选
为更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匹配融合,对符合我省30条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个人综合条件优秀且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高校排名以2022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于2023年4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至设站单位。
2.单位审核。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对申报人所研究的方向是否符合我省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博士是否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进行审核,并于4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线下纸质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
(四)综合遴选
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综合遴选。申报人于2023年4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于4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线下纸质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
四、专家评审认定
2023年5月中旬前,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产生的人选进行复核认定,对申报参与综合遴选的人员通过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其中,对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的人选,结合各设站单位举荐人数、人选质量等情况,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统筹把握。拟资助人选经公示后,按程序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发文公布资助名单,6月底前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卓博计划”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握好时序进度,扎实做好本地、本单位申报组织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推荐质量,于4月10日前对推荐、举荐的人员统一出具推荐函。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2022年度入选对象的绩效跟踪,通知本单位入选者于2022年12月15日-3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填报当年度个人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等情况,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1月6日前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站单位应一并提供本单位配套支持、科研成果追踪、服务保障、宣传报道以及意见建议等情况并报送先进典型事迹不少于1人。对于因提前出站、退站等情形不再需要使用的资助资金,各有关设站单位应将相关情况于2022年12月31日前正式行文报省人社厅并将资金按程序上缴省财政厅。
(二)申报人应加强与所在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确定申报遴选方式,并按时序进度认真、规范、如实填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若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三)省财政对入选者按每人两年共30万元标准,分年予以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设站单位提供的工资等待遇。资助经费从入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到岗起按月计算。
(四)今年“卓博计划”申报均采用线上填报、纸质材料同步提交的方式。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设站单位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其中,设站单位为省属、中央驻苏单位的,直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站单位为市、县(市、区)以下单位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申报网址:“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bs/bsh)。申报前,请各设站单位、申请人及时登录注册。网上申报时间(博士后个人申报)为2023年3月15日-4月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如遇注册、登陆障碍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5)83278731;如遇系统填报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5)86653972。
附件: 1.2023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揭榜领题招收课题需求表.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