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162号),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进行了审核遴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月11日到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25-83271777
附件:全省首批特级技师评聘试点企业名单.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