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社〔2019〕161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和稳定就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