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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22-00109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22-05-23
名       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选聘新一届“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函〔2022〕184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选聘新一届“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23 来源:就管中心(创指中心)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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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

自2018年首届“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组建以来,专家团发挥了新形势下推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了精细化、专业化、多方位创业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7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落实扶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创业者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决定选聘新一届“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面向社会,公正公开,择优选聘。“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以下简称专家团)专家须政治立场坚定,道德高尚,在创业工作领域具备业务专长和丰富实践经验,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自愿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

 二、选聘对象

凡在选聘范围内并符合选聘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不受区域、身份限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一)选聘范围

1. 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成功创业者,包括传统行业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创业者和历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或创业创新大赛省级决赛获奖者;

2.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中的职业经理人及法律、会计、人力资源、产权保护等专业人士;

3.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创业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

4. 银行、风投公司等金融机构中从事投融资运作的专家;

5. 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就业政策的人员;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创业培训师;

7. 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运营方管理层或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

8. 其他在创业服务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 

(二)选聘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热心公益,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乐于分享创业经历和实践经验,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主管单位安排的工作。

3. 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善于沟通引导。

4. 在创业创新领域具有较高政策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3年以上工作或服务经历。

5. 自愿履行专家团专家职责,遵守《“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服从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

三、选聘程序

专家选聘采取自愿报名申请、市级选拔推荐、省级择优聘任的程序进行。对各市未推荐的其他省内外专家,已在全省创业服务工作中做出一定贡献且由省有关部门推荐的,省级直接聘任。

(一)自愿报名申请

在选聘范围内且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专家推荐表》(附件2),录制本人出镜授课的“微课堂”视频,向常驻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报名。在职人员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微课堂”相关要求: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服务城乡劳动者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提高为主要目标。

2. 以在线指导为手段,结合出镜讲授、PPT课件、活动影像等要素多方式呈现。原则上每位专家作品时长15分钟,本人出镜画面不少于10分钟;

3. 针对一个特定知识点或技能点,充分展现专家的知识储备和表达能力;

4. 作品要求内容充实、形式丰富,符合新形势下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工作要求;

5. 严禁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政策方针、泄露国家秘密、严重表述错误等现象。

(二)市级选拔推荐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报名人员进行选拔推荐,选拔可通过资料审核、面谈、向服务对象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选拔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分类(政策咨询类、培训辅导类、财税法务类、投资融资类、企业管理类)。推荐及初评资料于6月10日前报省厅。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各推荐12名,其他市各推荐8名;各省级部门最多可推荐5名。

推荐及初评资料包括:

1. 《“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专家推荐表》盖章件原件和扫描版、word电子版;

2. 推荐人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包括但不限于2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荣誉证书等);

3. “微课堂”视频百度网盘链接(mp4格式、清晰度720P及以上、文件名为“专家姓名+课程名称”)。

(三)省级择优聘任

省厅对各地推荐的专家人选资格、报名资料进行复核,择优开展分类,结果在“创响江苏”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向社会公布。专家团专家签订《“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专家志愿服务承诺书》(附件3)后省厅统一颁发《“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专家聘书》,聘期三年。省厅将根据专家团分类情况,有针对性地委派专家开展创业指导服务。

四、工作要求

选聘新一届专家团是持续深入开展“创响江苏”主题系列活动的关键环节,是加快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创业浓厚氛围的具体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推选出一批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好、服务热情高的指导专家,共同为优化全省创业指导团队、全面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附件:   1.“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管理暂行办法.doc

              2.“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专家推荐表.doc

              3.“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专家志愿服务承诺书.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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