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发〔2022〕15号
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联合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总工会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