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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开展就业培训质量攻坚行动
发布日期: 2022-05-09 来源:就管中心(创指中心)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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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狠抓就业培训质量提升,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就业培训质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每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就业培训的培训合格率不低于80%,培训后就业成功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就业培训补贴支出占就业补助资金总额比例相比“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

《通知》明确开展就业培训质量攻坚行动的一系列工作措施。一是精准锁定培训对象。通过汇聚整合人口、就业、社会保险等数据资源,准确感知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方面的需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主动服务,促进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觉持续提升自身的就业技能。二是增加优质培训供给。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培训服务方式,筛选扶持一批与地方产业高度匹配且有潜力、有特色的就业培训机构,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少于4家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机构。同时着手建立江苏省优秀就业培训师资库,入库师资保持在150名左右,并实施动态管理。三是把握培训方向重心。推动培训资源围绕重大项目走,主动对接省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所需政府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服务。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就业领域新技能需求,加快实施5G网络安装与维护、AI和机器人操作等项目培训。四是加强培训过程监管。通过试点示范、逐步推开的方式,加快推进就业培训“云眸工程”建设。截至2022年末,各设区市力争不少于20%的县(市、区)完成“云眸工程”建设任务;截至2023年末,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云眸工程”建设任务。五是推动培训标准提档。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江苏省公共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服务地方标准,将“互联网+就业培训”规范纳入其中。六是防范化解培训风险。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确保不因开展就业培训导致聚集性疫情。提升突发负面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用事实说话”,牢牢把握就业培训宣传工作主导权。加强对涉及就业培训资金的规范管理,加强问题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确保就业培训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通知》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承担就业培训质量攻坚行动实施的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按照事权和资金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逐级足额保障就业培训资金投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攻坚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