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全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强化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工作,精准推送就业支持政策,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积极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资金。(就业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及时公开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等政策措施。及时发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积极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通数据比对通道,聚焦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促进参保精准扩面。(就业处、养老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及时公开人才人事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及时发布重大人才工程、人才项目、人才载体申报等信息,动态发布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等信息。做好江苏招才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企万岗技校行、“百校万企”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等活动发布宣传工作。(人才开发处、职业能力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公开选树省级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主动公开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措施。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劳动关系处、仲裁处、劳动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结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底前,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探索建立人社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在发布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权威解读、增强解读效果。(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提高人社业务实体服务大厅、12333咨询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继续深化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的融合,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动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按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调整,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公室、宣传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方式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三、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业务处室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大对基层指导协调力度,主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