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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2-07-08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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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部、省决策部署,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近日,宿迁市人社局会同交通、监督管理、法院、工会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宿迁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坚持“以人为本、规范发展、协同治理”的原则,通过保障公平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15条举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提升其就业质量。主要有四方面特点:

一、打通就业培训成长渠道。实行就业优先政策,将新业态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新建规范化零工市场,实行个人就业登记承诺制和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便利新业态劳动者求职就业。建立新业态劳动者技能培训新模式,将部分新业态工种纳入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推进新业态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能力、业绩突出的新业态人才,纳入初、中级职称考核认定范围,建立职称绿色通道。

二是打破参保户籍限制。放开新业态劳动者在就业登记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企业招用不完全劳动关系劳动者时,应引导组织其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信息比对,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打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启动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出台相关办法及经办规程。推动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将符合条件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通过政府主导和引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相结合的方式,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短板。

四是打响劳动维权品牌。探索新业态用工预警监测数字化治理体系,对重点领域新业态劳动者开展动态监测。开展新业态用工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试点,在平台企业密集区建立新业态劳动者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服务驿站。畅通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宿安薪”维权二维码等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新业态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