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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规范欠薪投诉补正制度 更好维护劳动者权益
发布日期: 2023-11-13 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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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做过一项数据统计:针对平台反映的447条欠薪线索发出补正告知书后,有212条线索反映人在要求期限内填写并提交了补正投诉书,占比为47.43%;有235条线索反映人未提交补正投诉书,占比为52.57%。在未提交补正投诉书的235条线索中,有118条线索反映人在监察员第一次电话沟通后再无其他任何信息反馈,有94条线索反映人表示“已同公司协商一致”并要求撤诉,有21条线索反映人表示讨要的是工程款,有2条线索反映人表示已着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这正是今年3月以来,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平台欠薪投诉线索中“以讨薪为名行讨债之实”这一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欠薪投诉补正工作制度,合理认定无效投诉线索,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倾力压降各类欠薪投诉线索的缩影。

开列“问题清单”,为劳动者维护权益“把脉定向”

欠薪投诉书是否规范、准确,直接影响欠薪线索办结效率和质量。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率先针对欠薪投诉书信息内容不完整、投诉对象不明确等问题,共列出了投诉人缺少在工作项目上的工价信息和工价承诺人(单位)信息、缺少通过农民工实名制通道进行考勤打卡的信息、缺少在投诉人银行卡上收到总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打款的信息等9种预设事项问题和投诉人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是否与单位签有承揽(承包)或保险代理等非劳动合同性质的协议、是否将该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申诉等10种事实与理由,为欠薪投诉人提供了一份“保姆式”维权指南。

坚守“清欠阵地”,对涉事方开展普法“形成警示”

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始终把欠薪投诉补正的过程当成普法的过程,要求办案监察员在发出欠薪补正告知书前须与欠薪案件涉事方做好一次“电话沟通”,阐明欠薪法规制度相关条款,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要求办案监察员须通过手机彩信或EMS邮政快递向欠薪案件涉事方发送一份“欠薪投诉补正告知书”,明确补正内容和完成时限,内附属地快捷维权二维码,涉事方须依据问题清单,逐条还原事实真相。欠薪投诉补正程序完成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涉事总包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涉事总包单位须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提供涉事农民工相关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及相应台账。针对欠薪案件频发重点单位或问题隐患项目,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定期采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好“警示约谈会”,及时反馈苗头性倾向性欠薪问题,要求做到即知即改,将劳资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统一“处置标准”,让监察员规范执法“提质增效”

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围绕全市欠薪线索“降增量、去存量、防变量”的工作目标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欠薪线索压降专题培训会议,面对面深入开展研讨活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承包班组”的用工管理责任未落实、非工程建设领域单位未依法及时与离职人员核实沟通出勤和工资结付等情况,编制了六类“典型案例”范本,制定了欠薪投诉线索补正办理五类“处置口径”,分类实施欠薪投诉线索核实处置工作,建立欠薪投诉线索专人负责办理和线索办理周通报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接收,快查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