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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11号)安排,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集体研究推荐,并经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表彰全省检察机关20个先进集体、40名先进工作者。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群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798336、83236037
传真:025—83798634
电子邮箱:1907306506@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3号
邮政编码:210024
附件: 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