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篇
1.来泰面试应聘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到我市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面试应聘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补贴。
1.泰州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全日制职业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
2.申请人须来泰到企业发生真实有效面试行为,且经企业确认为拟录用人员;
3.申请人在一个毕业年度内只能申领一次面试应聘补贴。
二、补贴标准
省内高校(泰州本地高校除外)应届毕业生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专科和本科毕业生1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500元/人、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登录“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PC端:https://tac.rsj.taizhou.gov.cn/ 手机端:泰州通app“泰爱才”模块)办理。
2.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到我市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各类高层次人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21年5月前来我市就业或创业的人员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100万元;B类人才60万元;C类人才30万元;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中,正高职称和博士研究生10万元,副高职称和硕士研究生6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5万元,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4万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本科,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万元。
2021年5月后首次来我市就业或创业的人员补贴标准为:A 类人才200 万元;B 类人才60 万元;C 类人才30 万元;D 类人才20 万元;E 类人才中,正高职称和博士研究生20 万元,副高职称14 万元,本科阶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0 万元,本科阶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及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 500 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4 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中,“双一流”高校及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 500 名高校的本科7 万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5万元。
以上人才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之间购房的,兑付时增发2万元补贴。
三、申请流程
登录“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PC端:https://tac.rsj.taizhou.gov.cn/ 手机端:泰州通app“泰爱才”模块)办理。
3.租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到我市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租房居住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租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大专毕业生(2021年5月后来我市的)每人每月500元、本科毕业生(或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三、申请流程
登录“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PC端:https://tac.rsj.taizhou.gov.cn/ 手机端:泰州通app“泰爱才”模块)办理。
4.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2021年5月8日后新录用首次来泰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500—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其中:本科毕业生5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登录“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PC端:https://tac.rsj.taizhou.gov.cn/ 手机端:泰州通app“泰爱才”模块)办理。
5.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见习基地: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
2.见习人员:
①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③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④毕业前6个月的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
⑤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见习人员
1.为符合条件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对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给予3~6个月的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该市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二)见习基地
1.一次性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见习补贴;
2.就业见习指导补贴:按每组织一名见习人员100元/月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见习指导管理费用。
三、申请流程
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PC端: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办理。
6.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补贴申请流程
企业在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从企业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审核通过的按季度发放至企业账户。
7.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经认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泰州市区实现灵活就业并登记、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先缴后补的原则。补贴自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个人缴费后,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到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同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将按季度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创业篇
1.富民创业贷款
一、贷款对象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对象为市区范围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
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二、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贷款的,对雇用3-5人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对雇用6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8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材料至人社部门办理“富民贷”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至合作银行及担保公司办理贷款,贷款结清后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初次创业租用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下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创办的创业主体。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享受此项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创业,2年内新注册登记、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照最高不超过房租5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创业租房补贴,其中,个体工商户每年最高补贴1万元,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万元。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经营场地的,租金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元。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3.租房合同、房租发票、水电费缴费凭据等原件;
4.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并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流程
创业主体应提供必需的材料向孵化基地申请初审后,由孵化基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并提交申请资料。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主体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
3.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首次成功创业(2年内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依法申报纳税、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二、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5000元。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3.税务部门出具连续6个月的申报纳税凭证;
4.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5.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并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流程
初创主体应提供必需的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申报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初创企业招用5人(含)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招用5人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补贴。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3.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4.税务部门出具连续6个月的申报纳税凭证;
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等并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流程
补贴对象应提供必需的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申报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初创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创业项目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经评选认定的省、市级优秀创业项目。
二、补贴标准
对经评选认定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获得省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同时按省定标准执行。
三、所需材料
省、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奖励需提供优秀项目认定文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申请流程
创业项目提供者应提供必需的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申报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项目法人基本账户。
6.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给予毕业年度申请的毕业生1500元/人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院校统一出具申请学生的学籍证明;
2.《低保证》或低保证明;
3.《残疾证》;
4.国开行助学贷款: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贷款到款页面截图;
非国开行助学贷款: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扶贫部门认可并加盖公章的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四、申请流程
毕业生和院校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进行申报、初审,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报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培训篇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按不同职业(工种)分为A、B、C三类。
A类初级(五级)为1000元/人,中级(四级)为1500元/人,高级(三级)为2000元/人,技师(二级)为35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为4300元/人。
B类初级(五级)为800元/人,中级(四级)为1200元/人,高级(三级)为1800元/人,技师(二级)为25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为3500元/人。
C类初级(五级)为500元/人,中级(四级)为1000元/人,高级(三级)为1500元/人,技师(二级)为2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为3000元/人。
紧缺型职业(工种)在原职业培训补贴的基础上上浮30%。
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按不同职业(工种)分为A、B、C三类,A类为800元/人,B类为600元/人,C类为400元/人。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培训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培训单位代为申请的,需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后,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委托培训单位代为申领。
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对申领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或代为申请培训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2.创业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35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培训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培训单位代为申请的,需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后,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委托培训单位代为申领。
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对申领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或代为申请培训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3.新录用五类人员岗位技能培训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培训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培训单位代为申请的,需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后,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委托培训单位代为申领。
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对申领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或代为申请培训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由人社、财政部门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收费标准制定。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五类人员其他身份证明);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补贴人员名册以及代为申请的培训机构、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
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对申领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或代为申请培训机构、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