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素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新兴职业认定管理、完善新兴职业人才培养体系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新兴职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您的提案客观准确、具有前瞻性,对促进新兴职业发展很有价值。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支持新兴职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产生和发展,新职业不断涌现。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近年来发布的168个职业信息收录其中,并开发相应职业技能标准。新职业信息发布使国家职业分类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工作,为国家制定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开展就业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研究分析、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加快新职业标准开发进程。我省针对新产业、新职业劳动者的评价需求,在全国率先建立评价技术资源开发快速响应机制,以202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为工作主线,聚焦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紧密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数字产业、乡村振兴和“一老一小”等重点方向,采取社会协办、自主开发、政府购买等方式,选取有评价需求但评价资源更新滞后的项目,作为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重点开发项目,确保3个月内完成行业评价规范建设,6个月内完成评价题库建设,以此来满足新产业、新业态技能劳动者评价需求。
(二)健全新职业职称制度体系。结合我省新职业特别是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实际和数字人才职业发展需要,在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数字经济工程专业,首批设置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通信、网络安全、智能交通10个子专业。探索将数字经济、技术经纪、养老护理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建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三)大力开展新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工作的通知》,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训,每年开展包括新职业在内的数字技能类培训10万人次以上。开展网约配送员、网约出租车司机等新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支持数字经济头部企业面向社会提供数字技能培训。鼓励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对于尚无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职业,可根据其职业定义和描述,结合工作任务和岗位需求,研究制定培训标准、培训大纲,开发相应的培训课程并开展培训。突出服务新兴产业,鼓励各地各行业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时,设立新职业相关赛项,全省每年组织开展新职业工种赛项超过50项,有效带动了新职业技能水平的提升。
(四)规范培训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省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等环节,明确审批监管职责和违规办学处罚依据、程序和方法,对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举办者违规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制定诚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培训和评价机构的失信行为,分别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措施,强化清单管理、信用管理、星级管理递进发力,引导机构依法依规执业、增强行业自律。建立补贴性培训信息的实名制登记认证制度,实施“云眸工程”,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互联网+监管”工作,实现补贴性培训的人员全实名,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全记录,补贴性培训过程可追溯,补贴性培训质量可监控。
(五)开展“山寨证书”专项整治。2022年,在人社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人社系统积极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1800多家注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3400多家备案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以及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收费、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进行炒作、涉嫌欺骗欺诈等违规违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对情节严重的予以挂牌督战、关闭违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计划、人事考试计划等5张“清单”,发布人社部门各类备案证书的查证方式,线上阅读量达147万人次,最大程度压缩违规培训机构及其“山寨证书”的市场空间。
二、新兴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省新兴职业人才培养及规范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但新职业总是先于职业标准及监管政策之前出现,造成了您提案中提到的以新职业为噱头的机构营销、“山寨证书”以及乱收费等现象,不仅损害广大求职者利益、扰乱就业市场秩序,还会影响新职业长远健康发展。一是新兴职业普遍面临着人才需求旺盛与人才供给短缺之间的矛盾。表现在人才总量缺、技术技能水平低、培训次数少,而培训的内容和体系跟不上新职业的发展要求。二是新兴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有效供给不足。表现在部分培训机构新职业培训能力偏弱,课程开发不到位,优质课程少,培训内容滞后,没有与知识更新、技术进步同步。三是“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现代化手段运用不充分,便利度、可及性还不够高,参训人员认可度低。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您在提案中阐述了新兴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新兴职业认定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兴职业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和完善政策信息更新发布体系等意见和建议,非常全面且富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正在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措施相吻合。根据您提出的具体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举措:
(一)加大新职业标准开发力度。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于征集到的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省人社厅组织评估论证后,符合条件的可推荐至人社部,及时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和部门(行业)依托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的龙头企业、行业组织、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对尚无国家职业标准且从业人员较多的新职业(工种)开发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人社部评估论证审定后,作为国家职业标准予以颁布。探索职业标准开发新模式,增强国家职业标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二)组织开展新职业培训。根据全省产业发展实际,适应市场需求,坚持就业导向,突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积极开发数字技术技能类新职业,对于数字技术技能类职业,探索引入VR等现代化手段和方式开展培训。组织举办新职业领域的专家论坛、专题研修等,广泛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新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作用。鼓励全省各技工院校、职业学校、行业组织根据产业发展、教学实际等情况,对照技工院校、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增设与新职业对应的新专业(项目),加强新职业人才的基础培养。
(三)加强新职业培训基础建设。鼓励支持新职业培训大纲、培训教材、教学课程、职业培训包等基础资源开发,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新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各地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中从事与新职业相关工作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支持培训机构配套硬件,改善教学环境。鼓励各类机构开发新职业实训设施设备等资源,服务新职业人才培养。
(四)有序开展新职业评价。积极组织新职业评价机构的征集遴选,积极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紧跟新职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变化,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开发一批新职业和数字技能评价规范。经备案的评价机构根据职业特点,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创新评价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人才评价”的新模式,对于数字技术技能类职业可采用在线评价认定模式。对评价认定合格的人员,由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并颁发证书(电子证书)。获证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统计范围。
(五)持续巩固“山寨证书”治理成果。强化工作协同力度,加大对山寨类培训及证书的依法打击、公开曝光力度,保持对违规培训、“山寨证书”等乱象的高压态势,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布全省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信息、认定信息、证书信息等。加强质量督导队伍建设,在企业、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中遴选督导人员,常态化开展评价督导工作。实施每年2次的省级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专项评估,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加强技能评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突出失信惩戒在技能人才评价监管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技能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查询平台的知晓率和便捷性,让政策“红利”准确及时传递到企业、院校和千家万户。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