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维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推动‘零工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已采取的主要举措
(一)完善新就业形态人员管理机制。今年,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六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平台企业创造就业的若干措施》(苏人社发〔2023〕18号),明确商务、交通、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能建立电商、外贸、网约、快递物流和外卖送餐等市场主体和就业人员信息采集机制,定期与人社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提出四个方面12条措施促进平台就业等零工经济发展。
(二)完善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2021年12月13日,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八部门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意见》(苏人社发〔2021〕125号),落实企业用工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招用新业态劳动者时不得将“是否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作为招用条件等规定,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保障,着力解决新业态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国首创将不完全劳动关系的纠纷处置纳入仲裁监察维权渠道,有效妥善处理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纠纷。同时,我们加强用工监管和执法维权,创新三方机制载体,省市层面相继成立快递、餐饮、旅游、家政等行业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进一步发挥三方机制应对新经济新业态的协调效能。
(三)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系列行动。我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总工会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导平台企业落实好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各项政策;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和点对点指导服务,督促平台企业及时完善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积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四)畅通“零工”市场供需对接。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或线上零工市场,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2022年,印发了《江苏省规范化零工市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标准(试行)》,计划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个省级规范化零工市场支持灵活就业,2022年已建成22个线下规范化零工市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当前“零工经济”发展中存在管理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社保覆盖不足、维权能力偏弱、政策扶持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零工经济”健康发展。
(一)建立完善新型管理体系,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当前,快递、网约车行业主管部门相对明确,分别为邮政管理局和交通运输厅,对从业人员也有相应的管理机制。外卖行业主管部门相对模糊。下一步,我们将从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的角度,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分工协作,共同管理服务好零工就业人员。具体分工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社保参保缴费、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制定并落实平台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发展改革委统筹制定支持平台经济的政策举措;商务部门制定并落实鼓励电商行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保障好从业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平台主体的经营行为,提供登记注册便利化服务;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做好邮政快递行业市场主体监管工作。
(二)更大力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一方面,强化工资待遇权益保障。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平台就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按时足额发放。引导监管服务对象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和申诉协调机制,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合理制定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和算法规则并公开发布,保证制度规则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强化社保、职业伤害等权益保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步提高平台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比例。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将以地方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对平台就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培训。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支持。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依托平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参照小微企业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小站”等载体,集成休息休憩、政策解读、技能培训、创业支持、岗位推介等功能,向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开放。二是加大平台创业扶持力度。对依托平台创业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申请个人可最高不超过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举办“创响江苏”创业创新大赛,集聚一批依托平台创业的优秀项目,被评为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三是优化培训服务供给。支持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全媒体运营师、电子商务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参加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发挥行业龙头平台企业、院校、行业组织和培训机构的作用,根据需求筹集培训力量、打造精品课程,加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适配性培训供给。持续推进快递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快递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