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3〕3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反映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22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全省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一、就业创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6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62.91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就业80.07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68万人,新增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36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4.43万人,累计转移2021.34万人,转移率80.1%。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吸纳99.6万名中西部脱贫人口在苏稳定就业。建成22个线下规范化零工市场支持灵活就业。
组织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4.9万人。招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支教75名、支农70名、支医63名、帮扶乡村振兴134名、水利2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34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和服务率均为100%,应届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94.43%。
深入推进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135.34亿元,支持42.84万人成功自主创业,其中引领大学生创业4.23万人、扶持农民自主创业19.7万人。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3.09万人次,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3.21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55.26万人次、创业培训19.61万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6.34万人次。
二、社会保险
全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5647.23亿元,比上年增加534.31亿元、增长10.5%。基金总支出4903.09亿元,比上年增加279.86亿元、增长6.1%。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017.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2.43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88.22亿元,基金支出4639.61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880.41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690.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4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638.96万人,离退休人员1051.2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1.4万人和49.02万人。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制度参保人数338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23万人。年末纳入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909.54万人。
年末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17.6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4.61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1110.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6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2元,比上年增加19元。累计为51.08万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代缴资金1.27亿元。
年末全省企业年金建立企业账户数5413个,职工账户数74万个,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5.3%和7.25%。基金资产金额769亿元。
职业年金实账缴费283.49亿元,基金支出20.64亿元,基金实账结余1756.77亿元。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31.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44万人。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56.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其中征缴收入149.56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基金支出165.99亿元,比上年增长21%。基金累计结余238.55亿元。
发放失业保险金61.64亿元、失业补助金4.75亿元,分别惠及57.37万人、24.71万人。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01.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8.55万人。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2.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征缴收入99.30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基金支出97.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基金累计结余126.30亿元。
认定(视同)工伤15.57万件,比上年增加0.65万件。劳动能力鉴定11.3万件,达到伤残等级9.9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32万件和1.05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8.1万人,比上年增加1.68万人。
三、人才人事
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64.75万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161.76万人次。实施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2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30期,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000名。评审通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5.2万人。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10.99万人次,其中94.16万人次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平均通过率84.8%。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4.93万人次,占取证总人数的26.5%。新增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增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冠军1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1名、全国技术能手22名。试点评聘特级技师87名。
创新实施省卓越博士后计划,遴选产生首批900名卓越博士后,新招收博士后3005人,新设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8个。引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16973名,办理省海外人才居住证156件。新建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5家、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6家。
新增数字经济专业技术人才9.57万人,新建首批省级数字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6家。评审数字经济高级工程师1329人,新增数字技能人才18.62万人次。
开展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新增正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71人和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197人,高级职称乡土人才总量达1113人。举办省级乡土人才高级研修班3期,参加研修乡土人才240名。新建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100家、示范工作室30家、传承示范基地10家。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12所,在校学生27.62万人。全年招生10.25万人,毕业7.24万人,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在98%以上,全年开展社会培训45.9万人次。建成10所高水平技工院校、15个技工院校品牌特色专业群、20个技工院校省级一体化名师工作室。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4万人,其中省属事业单位0.7万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95%以上,岗位设置完成率100%。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74项,参加考试185万人,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组织实施全国表彰评选推荐工作16项,全省63个先进集体、111名先进个人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组织开展全省评比表彰15项,表彰先进集体512个、先进个人1117名。
四、劳动关系协调
全省获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17家、示范工业园区2家,省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家。
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处劳动人事争议18.09万件,其中立案受理10.71万件,结案率97.45%。各类调解组织调处案件19.04万件,占案件总数的51.28%。选树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8家、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15名。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8万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5.89万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4万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2.89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8.5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2.8亿元,其中为7.93万农民工追发工资7.73亿元。督促2237户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0.42亿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822户。
五、基础建设
年末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369家,其中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0家,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219家,年营业额2100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业专职从业人员12.7万人,为125.1万家次用人单位、1781.9万人次劳动者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年末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9240万张,电子社保卡持卡覆盖率58.6%,发行第三代社保卡1923万张,共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11956个,其中快速发卡网点9841个。
“12333”提供综合咨询服务2280.33万人次,综合咨询服务满意度92.5%。
注:
1.本公报中相关数据来源为正式年报及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江苏省调查总队。
3.本公报部分四舍五入数据存在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后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