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强委员:
您和其他7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技能人才是支撑江苏制造、江苏创造的重要力量,对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善政策制度,实施重点项目,创新工作举措,在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持续提升高技能人才能力素质。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技能人才14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75万人,15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368人获评“全国技术能手”,8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32.8%,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975人,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一、健全完善政策体系。我省相继制定出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政策文件,大力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薪酬调查,推广职工技术创新集体合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科学确定和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2022年,颁布实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劳动者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二、贯通成长发展通道。健全完善新“八级工”制度,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已有87名生产、科研和技术攻关一线的高技能人才获评特级技师。推动高技能人才与工程类等领域专技人才职业发展贯通,369名高技能人才获认定高级职称,1.5万余名高技能人才获评职称。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154名德国AHK和台湾地区技术士证书持有者通过比照认定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高技能人才列入高层次人才计划,在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省突贡”评选中适当z增加比例,引进培养优秀技能人才。
三、强化激励保障措施。以省政府名义创设江苏技能大奖,累计选树江苏大工匠41名,江苏工匠419名。组织开展“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年举办各类竞赛500余项,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广阔舞台。加强培养载体建设,创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建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10个,培养企业首席技师1291名。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围绕世界技能大赛、“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等,在技能中国、江苏卫视、新华日报等各类主流媒体开展集中报道和系列报道。组织江苏工匠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劳模工匠进校园、技工院校嘉年华等活动,扩大技术工人队伍的影响力,营造重视、关心、尊崇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抓手,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和政策执行力度,聚焦服务企业产业、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举措创新,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抓好国家政策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建设就业友好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技能就业”“技艺攻关”“评价赋能”“职教强基”“成长激励”行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构建更有质效的培养培训体系、更具活力的评价使用体系、更加精细的服务保障体系,强化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好业,高技能、就业好的导向,促进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技能人才劳动报酬,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技能人才成长模式和人才高地。
二是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十四五时期,依托我省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兼顾南北区域平衡,按照“固优扶新”的原则,统筹建设20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家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00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家省级以上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梯次更新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着力搭建更为广阔的技能人才载体平台。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技工院校结构布局,大力加强技师学院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技工院校与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深度合作,组建区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合作开设冠名班、订单班等。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打造30个以上品牌特色专业群。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有效推进课堂与车间贯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助力提高职工岗位技能。
四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将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开展职工技能培训。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薪酬指引工作,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导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特聘岗位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支持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攻关创新、管理班组、带徒传技,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五是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总结特级技师评聘试点经验,加快首席技师评聘试点步伐。总结推广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与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举办全国首个全日制高级技师班的先行经验,在省重点技师学院优势专业开设高级技师班,建立一贯制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阶梯型培训补贴政策,对技师以上新取证的高技能人才,上浮补贴标准,鼓励技能提升。扩大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规模和水平,组织海外研修研学活动。启动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聚焦“高精尖缺”领域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制度,为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