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根据部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举,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并重,普遍服务与重点帮扶并行,以实名制服务为基础,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困难帮扶、权益维护,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力争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行动主题
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3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一)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五、主要措施
(一)集中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7月底前,各地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普遍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本地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重点亮出“四个一”,即一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等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名录,一批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二)建立完善实名制台账。7月底前,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完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和录入工作,并连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信息,通过省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实时回流基层。各地要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做好回流信息承接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电子实名台账。组织开展实名制登记调查,对信息缺漏或不准确的,主动联系毕业生补充更新信息;对省下发实名信息为非本辖区的,通过系统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在电子实名台账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并及时纳入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
(三)分类开展实名制就业服务。各地要组织就业服务专员上门入户逐一开展调查走访,主动了解、及时登记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的个人情况、求职意向、见习意愿、培训需求、创业基础等信息,定人建立个性化就业援助档案,量身定做岗位信息、政策信息、培训信息三张服务清单,有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按规定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收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载体按一定比例向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
(四)组织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结对帮扶。将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做到“一人一档”“一生一策”,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见习机会。通过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帮助长期失业毕业生多与社会接触交往,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五)宣传落实就业政策。持续更新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并通过各类媒介及时对外发布,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了解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按月将就业参保登记数据与应届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制信息进行比对,精准识别政策对象,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青年群体精准推送政策信息。运用“直补快办”方式,向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和留用补贴等政策。
(六)高频举办招聘活动。要按照“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丰富行业企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高频举办“创响江苏”系列招聘,深入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云聘大会、国聘行动、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招聘活动,做到时时有信息、周周有专场、月月有活动。畅通线上线下求职招聘通道,组织招聘活动进社区进园区,推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和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深度融合贯通,推广应用“苏心聘”手机APP,加强与支付宝、抖音等平台的合作,共同开展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短视频招聘,便利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应聘。各地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七)积极提供便捷就业服务。推动专业就业服务力量下沉,统筹利用人社基层服务平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资源,以及社区周边银行、公园、商超、车站等公共和商业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深化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改革,将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有关服务事项纳入本地项目清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备条件的个人等服务主体广泛参与,为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八)着力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实施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及时公开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聚焦创业项目、数字职业、制造产业、平台经济等开发培训项目,重点开展项目制、定向式培训,引导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在“江苏工匠课堂”自主参加线上培训,培训后提供技能评价、岗位推荐等“一条龙”服务,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新开发10万个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深度挖掘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不断提高见习人员到岗率和留用率。
(九)持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就业环境。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将求职就业涉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引导企业规范招聘行为。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
(十)广泛开展就业宣传引导。强化典型引导,各地要组织青年就业典型宣传,推出不少于10位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典型。省级将从中择优选取10位,重点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实干奋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确保行动顺利推进。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规范要求,从严从实登记毕业生就业去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从7月起,对各地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及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周调度,对登记失业青年及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进行半月调度。各地人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即时汇总并动态报送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于每月30日前报送行动阶段性总结。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年底前报送省人社厅就管中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