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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理论研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征选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0号)要求,经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及单位推荐、综合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66人为首批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发放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书,聘期两年,现予以公布。
专家库成员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更新完善。对于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通报表扬等激励。建立专家退出机制,对因身体原因或工作变动等不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工作、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在相关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举报查实、本人申请退出,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情形的,退出专家库。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