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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大胆尝试、先行一步,在全市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制定《宿豫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办法(试行)》,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集体补助是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推动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宿迁市宿豫区作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地区,以因地制宜为准绳,积极选好政策落实“试验田”。经过调研确定曹集乡双河里社区为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单位。区人社局指导试点单位稳步开展集体研究细化补助方案、细致梳理补助人员缴费情况、明确补助人员明细、完成补助经费筹集划拨等各项工作,确保首批试点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顺利到账。
目前,已完成试点单位首批试点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到账工作,为1300余人缴费补助共计3.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