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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未就竞业限制作出约定,用人单位还需要因保密约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吗?
发布日期: 2024-12-24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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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应按照有关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保密协议,不适用于劳动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休假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不执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这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上班的无需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