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4〕2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反映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23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6日
2023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全省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就业创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8.2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64.83万人。
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就业65.43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52万人,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6.83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吸纳111.4万名中西部脱贫人口在苏稳定就业。
组织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9.5万人。招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支教63名、支农79名、支医70名、帮扶乡村振兴123名、水利18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47名。
新建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332家,兜底帮扶5.58万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建成35个规范化零工市场支持灵活就业。依托“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和“苏心聘”小程序面向社会发布岗位701万个。
支持30.77万人成功自主创业,其中引领大学生创业4.28万人、扶持农民自主创业11.6万人。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8.66万人次,其中先进制造业培训45.07万人次、创业培训21.53万人次、新型学徒制培训3.19万人次。
二、社会保险
全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6115.56亿元,比上年增加468.33亿元、增长8.3%。基金总支出5265.61亿元,比上年增加362.52亿元、增长7.4%。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100.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2.4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35.24亿元,基金支出4986.01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514.47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51.9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1.7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646.03万人,离退休人员1105.9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07万人和54.67万人。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制度参保人数3444.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5.73万人。年末纳入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972.42万人。
年末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03.8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76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1144.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4.4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8元,比上年增加16元。累计为48.36万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代缴资金1.25亿元。
年末全省企业年金建立企业账户数6323个,职工账户数79.66万个,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6.8%和8.2%。基金资产金额866.46亿元。
职业年金实账缴费317.66亿元,基金支出22.98亿元,基金实账结余2108.31亿元。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37.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81万人。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8.72亿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征缴收入160.85亿元,比上年增长7.6%。基金支出160.45亿元,比上年下降3.3%。基金累计结余246.82亿元。
发放失业保险金78.6亿元、失业补助金3.45亿元,分别惠及68.9万人、16.12万人。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426.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12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1.6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征缴收入107.75亿元,比上年增长8.5%。基金支出119.15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基金累计结余118.75亿元。
认定(视同)工伤15.93万件,比上年增加0.36万件。劳动能力鉴定13.74万件,达到伤残等级12.7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44万件和2.75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55万人,比上年增加2.45万人。
三、人才人事
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53.96万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104.28万人次。新增数字经济专业技术人才10.56万人。实施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2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30期,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049名。评审通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5.68万人。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23.8万人次,共有103.92万人次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27.49万人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占取证总人数的26.5%。启动企业首席技师评聘试点产生首批首席技师12名,评选特级技师81名,遴选32家企业实施技能等级直接认定试点。新增数字技能人才取证24.01万人次,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取证7870人次。公布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累计232人通过比照认定获得国内技能等级证书。新增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组织江苏选手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获得13金14银16铜。
实施省卓越博士后计划,遴选产生897名卓越博士后。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0家、流动站39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0家,新招收博士后4038人。入选国家博士后招引海外专项448人。江苏博士后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4金6银8铜。
举办“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活动,邀请311名海外博士与用人单位现场对接洽谈。引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18402名,办理省海外人才居住证213件。新建省级留创园5家、省级留创示范园6家。
开展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34名乡土人才获评正高级职称,119名乡土人才获评副高级职称,高级职称乡土人才总量达1266人。举办省级乡土人才高级研修班,39名乡土人才参加研修。新建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100家、示范工作室30家、传承示范基地10家。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17所,在校学生28.26万人。全年招生10.67万人,毕业6.91万人,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在98%以上。开展社会培训48.88万人次。建成高水平技工院校14所、技工院校品牌特色专业群15个、技工院校省级一体化名师工作室20个。
组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8万人,其中省属事业单位0.62万人。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68项,参加考试207.3万人次,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组织实施全国表彰评选推荐工作12项,全省28个先进集体、42名先进个人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组织开展全省评比表彰26项,表彰先进集体1266个、先进个人1998名。
四、劳动关系协调
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处劳动人事争议19.7万件,其中立案受理12.11万件,结案率98.06%。各类调解组织调处案件22.84万件,调解成功率84.54%。培育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8家。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9.13万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4万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4.84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6.23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0.98亿元,其中为5.57万农民工追发工资5.04亿元。督促1825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五、基础建设
年末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795家,其中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35家,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660家,年营业额近2100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业专职从业人员7.5万人,为121.6万家次用人单位、1910.4万人次劳动者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1.3万个,其中快速发卡网点1.1万个,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9473万张,电子社保卡持卡覆盖率80%以上,发行第三代社保卡4143万张。
“12333”提供综合咨询服务2200.48万人次,综合咨询服务满意度93.5分。
注:
1.本公报中相关数据来源为正式年报及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本公报部分四舍五入数据可能存在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