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158号),经研究,今年共确定20期财政资助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时完成研修项目。各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且须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办班。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每期项目举办前20天,承办单位将研修方案报省人才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待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须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承办单位将参训学员信息导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274),待审核后方可打印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办班结束后应在20天内将办班通知、总结报告、发票、开户行账户信息、经费决算表、学员花名册、学员签到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省人才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要切实保证研修质量。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不含报到和返程时间),学员数量不少于50人。学员应面向全省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重点产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承办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合作,促进优秀课程、精品课件资源共享,可将优质研修课程制作成网络课件,以利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中推广交流学习。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办好高级研修项目。
三、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我厅将对部分项目班次进行监督巡查。对当年未完成的研修项目或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不予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经费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方式保障,每期由省人社厅资助上限为1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支出,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高研项目的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财务规定。
四、要注重总结宣传推广。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性和引导性,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广泛开展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厅将对紧贴区域行业需求、研修质量高效果好、组织管理服务规范的特色班次予以持续支持,提高特色班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培训机构和学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定期对高级研修项目举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高级研修项目取得实效。坚持“谁申报、谁监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组织实施,严禁借研修之机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加与研修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单位和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申报高级研修项目资格。
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人才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谢艳;电话:(025)83232205;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411室,电子邮箱:xy_2411@163.com。
附件: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pdf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pdf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pdf
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