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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粮食科技创新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24

江苏粮食科技创新研究院(苏粮硅谷)(以下简称“研究院”)2021年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出资设立,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主要宗旨创建全省粮食行业创新平台、建立江苏粮食品牌运营中心、打造粮食安全宣教窗口阵地、建设粮食安全专家智库。为推动研究院社会效益、科技效益和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和人才智库培养,加快推动研究院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拟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社会工作人员应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具体以各岗位招聘需求为准。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专业及技能条件。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三)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落地执行、沟通协调、团结协作、语言表达等能力,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管理或专业技术能力,能胜任工作,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四)愿意遵守研究院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工作热情高,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抗压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以公告结束之日(2024年9月30日)计算工作年限、任职年限。

电子邮件报名Email地址:jslsyjy@jslsyjy.freeqiye.com

注:电子邮件报名在网站招聘公告所属附件下载报名表,报名表需与报名材料同时提交进行报名。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 09:00至2024年9月30日 17:00。

4、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或pdf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研究院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报名表信息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是否参加笔试或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笔试或面试相关事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考核与录用

1、笔试。对专业技术岗初步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成绩占比50%,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 09:00(以信息或电话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对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

3、面试。对专业技术岗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工勤技能岗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采取集中面试和技能实操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以信息或电话通知为准。

4、考察。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背景考察,对其综合素质进行考察了解,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组织拟聘人员统一体检。

6、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整体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

7、公示与聘用。对拟录用人选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工勤技能岗拟聘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不予录用的情形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未满足条件的,均不予录用。

(二)曾在招录考试中作弊的,在本次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者。

(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处于受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四)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不符合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或研究院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研究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研究院无关。

(三)本次招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

(四)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025-58800241  联系人:苏女士

(六)本公告由江苏粮食科技创新研究院(苏粮硅谷)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岗位要求 .xlsx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江苏粮食科技创新研究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