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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
标题 |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按何标准支付工资? |
内容 | 想要咨询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按何标准支付工资 |
提交时间 | 2024-08-05 16:11:20 |
受理回复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4-08-06 10:05:47 |
内容回复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1)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