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
现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培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培训行动方案
根据《江苏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就劳发〔2025〕1号)有关要求,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培训行动方案。
一、培训对象
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约货车司机、网店店主、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二、实施主体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用人单位、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等共同实施。
三、重点举措
(一)事前细化培训需求。加强与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联系,通过跨部门大数据采集、走访调研、岗位信息征集等形式,建好用好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大模型,广泛了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培训需求,分行业分类别明晰技能培训的职业(工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到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中。根据需求强化针对性培训,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更快更好就业创业,重点对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约货车司机等开展网约配送、快递智能设备使用、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权益保护、安全教育等培训;重点对网店店主、网络主播等开展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网络创业等培训。
(二)事中优化培训方式。主管部门可利用现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载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和项目制培训,并向社会公布培训项目、内容、时长、方式等,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补贴;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各阶段能力素质要求,开展“创业+技能”网络创业培训,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创业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优化“江苏工匠课堂”等线上培训课程,开发更多适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专业课程、优质教材和评价资源。指导督促平台企业落实培训主体责任,鼓励龙头平台行业、链主企业立足产业特色、培训优势,开发培训课程资源,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培训,打造自主培训品牌。将新就业形态职业(工种)纳入“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定期举办全省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电商直播、直播招聘等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促用。
(三)事后强化供需对接。聚焦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网约配送、快递服务等新业态重点领域,依托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开发快速响应机制,加快形成一批评价标准、题库技术资源成果,加快开发高级工以上高等级技术资源。加强社会协同,遴选优质规范的行业组织开展评价认定工作,探索开展新就业形态行业技能统考联考。支持技工院校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驿站”,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快培快评”。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引导新就业形态创业者入驻创业基地,综合提供政策解读、专家辅导、场地支持、融资对接、业务代办、人事招聘等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驿站)等线下基层网点,以及“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苏心聘”小程序等线上平台作用,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培训、评价后“即时上岗”。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指导相关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培训和评价机构做好专项培训、评价工作;人社部门做好资金统筹、政策制定、数据汇集,加强培训资源供给和业务指导,定期调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协同开展培训质量和补贴性资金使用质效的监管,合力推动专项培训行动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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