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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共分6章50条,包括总则、市场培育、行业发展、活动规范、监督管理和附则,着重明确我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举措,促进行业发展;聚焦突出问题,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强化监督管理,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了《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主要内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顾潮就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大力发展零工市场、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