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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5-20 来源:厅办公室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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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5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人社厅党组开展了巡视。9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位推动部署抓整改

省人社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反馈整改、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意识形态专项整改、问题线索专项处置4个工作组,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多次党组会,动员全厅上下提高认识站位,分析查摆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总体安排,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为125条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和完成时限,突出重点难点有序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江苏省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实务操作指引》,从工程立项、施工准备、进场施工、退场完工及欠薪处置等五个方面,逐一明确操作要点,形成治理欠薪标准化工作体系。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和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等为重点,多部门主动排查化解风险,联合快速处置欠薪问题,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通过省市共建、强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并上线运行工资保证金在线经办系统,推进省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升级,智能预警欠薪风险,及时核查稳妥化解。三是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对技能人才取证数据(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进行筛查和去重,提升数据分析精准度,做好全省新增取证技能人才及高技能人才数据比对统计,动态更新完善技能人才数据库。

(二)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11月,厅党组专门听取了厅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汇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及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乡村振兴工作及时跟进学习,准确理解把握人社部门在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印发《关于调整厅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苏人社党〔2024〕80号),进一步优化厅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及帮扶专项组的结构和人员。2025年3月14日,厅党组听取2024年厅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5年思路举措。

(三)关于上轮巡视整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中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方面的重要部署,明晰人社部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纳入全省人社工作要点,作为各业务条线重点工作安排。二是进一步压实各处室、直属单位资产管理责任,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纳入2024年厅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完成厅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形成清查报告。三是对照省财政厅正在制定的网上商城购买服务实施细则最新要求,跟进修订厅政府采购管理新的规定。四是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制定厅内部审计工作规程,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厅内8家事业单位开展审计,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敦促整改见效。

(四)关于上轮巡视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监督工作分工与职责,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对监督工作进行清单化管理。完善日常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人责任,跟踪监督省人社厅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送情况,尚未发现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需要严肃追责问责的行为。

(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中“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去年9月份,组织8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开展4次交流研讨。邀请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指导组列席相关学习会,切实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性”。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配发《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强信心 促发展》等学习读本,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覆盖面。

(六)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中“思考谋划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启动编制《江苏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明确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围绕就业优先、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起草形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二是举办长三角公共就业服务研讨会,与上海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互换合作框架协议,移交2024届江苏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139454条,收到2024届上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26162条,全部纳入省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动态管理。三是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苏心聘”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苏服办”上线“长三角招聘专区”,整合归集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及上海市求职招聘服务资源。支持南京都市圈城市招聘信息查询,实现了长三角区域内就业信息“一站式”展示、招聘岗位“一体式”检索以及苏浙皖三省求职简历“一键式”投递。四是开展新增就业参保大学生统计监测评价,纳入2025年全省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各地抓好大学生就业。
        (七)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中贯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足人社职能,研究制定省委、省政府八个“行动方案”和两组“若干措施”细化落实方案。二是2024年12月底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我省《关于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代拟稿),根据省委省政府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4〕37号),从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健全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等多方面提出务实举措,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八)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中“落实高质量就业要求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关于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开展“抓好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专题调研。筹备举办领导干部(高质量就业)专题研究班,对各设区市、县政府分管同志、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约250人进行培训。二是做好《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工作,2024年11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送省人大。11月底,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并开展立法调研和座谈会等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25年3月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布,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精准选点建站并确保镇村建站比例不少于年度建成数的30%。四是全省联动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今年已帮扶低收入人口实现就业512人。2025年1-4月为6460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029.9万元,为5953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5051.3万元。五是制定《每万名就业人口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方案》,优化就业高质量考核指标和方法,剔除就业参保未缴费等无效数据,设置校验规则有效甄别疑点数据,回流地方进行核验确认,建立多部门数据审核会商机制,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更好引导全省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

(九)关于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中“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作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会同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46号),开展分类分档资助,引导博士后向产业经济发展一线集聚。二是会同工信厅印发《关于组织“筑峰强链”重点企业申报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4〕377号),推进民营企业高中级职称评审自主权下放工作。三是重点围绕我省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人才需求,为产业链重点企业、科创平台引进海归博士人才,同步上线运行“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活动专区,2024年活动已落地江苏25人。四是为高层次、高技术海外人才来苏工作、居留提供便利服务,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海外人才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并协商省医保局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五是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召开2025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全省上下联动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78场。依托各类平台,发布1488家见习单位目录清单,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842万元,组织2.4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十)关于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中“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不相适应”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稳定技工院校培养规模、提升高级工以上培养比例,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力度,2024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9.49万人,开展社会化培训49万人次,培训获证总人数17.6万人次,其中高级工以上的占32%。不断优化技工院校人才培养结构,加大高级工以上的招生比例,2024年秋季新招收的高级工及以上培养阶段的学生占新生总人数到41%。二是联合省工信厅、财政厅和工商联发布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将电力交易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新职业(工种)纳入指导目录,将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涉及服务工作相关工种纳入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三是集成技能评价相关政策,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实施意见》,促进职业技能等级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引导企业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建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待遇体系。四是加快评价技术资源有效供给,发布技术资源目录(第十一批),形成新职业(工种)、新业态技术资源开发成果11个。五是深入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案促改工作,从严从细组织实施全面自查自纠、交叉互查和重点抽查、分类整改各阶段工作,重点针对发现的问题机构、人员、资金、证书等方面,健全完善问题整改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管理和要情报告制度,加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开展省级警示教育4次,提升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性。

(十一)关于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中“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请省政府向人社部报送了南京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建函。根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开展省级产业园评估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期培养班已顺利结业,第三期培养班已于3月份开班。举办全省人力资源服务合作对接会,开展人力资源要素对接推介会、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全省重点用工企业扬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考察等多项活动,有效促进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企业、产业园区、技工院校、金融创投机构“五对接”。已培育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140家。

(十二)关于统筹推进人社领域改革攻坚力度不大中“‘放管服’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2024年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安排》,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部署的一件事任务清单,完成3个牵头和12个协办一件事的建设工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聚焦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将“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变更为公共服务事项,完成办事指南的维护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二是召开全省人社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开展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调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及跨部门联合监管,提升协同监管能力,增强监管效能。三是与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江苏省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部门联合处理机制的意见》,确保社保费征收工作稳妥过渡。指导各地人社部门与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对2024年以后办理补缴社会保险费手续的,按个案稳妥处理,避免引发舆情。四是修订印发《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十三)关于统筹推进人社领域改革攻坚力度不大中“数字人社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人社数据共享资源目录和分类分级,建立共享数据巡检制度。二是完成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的数据视窗、数据魔方和数据集市等功能调整升级,向省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申请相关安全服务,汇聚人员基础信息、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及社保等数据,建立完成对应主题库和专题库。三是联合省数据集团,开发人社数据服务产品,投产试运行。四是按照“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原则,将“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江苏工匠课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等人社特色应用场景推广到各市人社系统。五是完成16个数字人社“揭榜领题”应用场景的建设和路演,建成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社会保险运行监测等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实现数据在辅助决策、运行监测等场景上的应用。

 (十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为各党支部配发《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督促党支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二是修订《党的建设成效评价指标》,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分值5分。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细化防控措施,印发《关于我厅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通报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三是在巡视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党员信息系统,对联合党委流动党员开展集中排查,召开联合党委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督促支部加强对联合党委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十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中“社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造升级基金监管平台功能,增设75条单险种、多险种疑点数据预警指标,做好与人社部系统功能对接,对全险种社保业务流程、环节进行内嵌式监督,不断强化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监督,对疑点数据处理进行跟踪督办监管。二是明确江苏省职业年金运行监测平台上线的技术方案、数据传输的逻辑架构、监测分析的功能模块。三是强化失业保险安全警示教育,将失业保险警示教育纳入基层失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课程,通报失业保险专项整治进展,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在全省牢固树立基金安全管理“红线”。

(十六)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中“数据安全存在较大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制定《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数据处理人员安全管理细则(试行)》,明确数据全生命周期处理流程。完成敏感数据处理或数据库开库操作专属办公室布置,配备专属电脑,使用专属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所有涉及数据处理的场所均安装高清摄像头,确保操作人员可追寻。与所有外包人员签署《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第三方人员保密承诺书)》和《第三方人员离场承诺书》。开展数据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十七)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中“消防安全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办公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回头看”,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办公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设施设备均配备到位。

(十八)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中“主体责任压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三级五岗”责任清单,配套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着力构建职责明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3+N”履责体系。二是召开全省人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调整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好“一岗双责”。三是修订厅考核办法,深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定基数、党建考核定系数模式,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四是厅领导班子带队赴省级机关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旁听常州市人社局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召开支部党纪学习教育汇报暨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观看《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专题片。开设“党员说纪”栏目,32名党员干部分享学习感悟。五是对照《党的建设成效评价指标》,对全厅党支部开展2024年度党的建设量化考核工作,开展“四强”党支部评定工作。

(十九)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中“‘一岗双责’履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班子成员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围绕行政审批、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廉政风险动态自排自查。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上互评互查互纠。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24版)》,印发全厅所有党员干部,进一步夯实筑牢廉政“防火墙”。

(二十)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中“日常监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对“一把手”、班子成员常态开展谈心谈话,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全覆盖调研谈话,在全省各业务条线工作会议上开展警示教育,对新提拔任用干部、年轻干部进行岗前警示谈话,针对不同节点对重点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不断完善廉政档案,督促被监督单位定期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健全被监督单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

(二十一)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中“执纪办案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驻厅纪检监察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件办理,加强与人社厅信访工作的协同、合作,督促省人社厅出台《人社部门向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信访问题线索工作规定》。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坚持风腐同查,严格执纪问责,加强与财务审计、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等部门的合作,着力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认真参加省纪委监委培训,不断提高审查调查水平,加强对案件质量的集体把关,及时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二十二)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中“权力运行缺乏制度约束”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专家库组建责任分工,遴选方式程序、标准条件、使用管理以及退出机制,实现以厅办公室、人事处和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的专家库管理及评审活动管理机制。2024年11月组织厅相关评审项目进行集中评审。依托厅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全省人才大数据库建设全省专家管理信息系统,面向全省征集入库专家,完善专家征集和信息管理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常态化开展专家信息审核入库工作,目前系统共入库1.4万名专家。

(二十三)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中“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省本级新建(升级改造)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试行)》,建立多方共管互督机制,重点针对采购环节和项目验收等环节存在问题,厘清业务、财务、信息部门职责分工。二是根据《省本级新建(升级改造)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试行)》,建成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强化项目管理及验收环节,增强岗位不相容性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建立10万元以上采购文件复核机制,避免采购文件中出现排他性、倾向性条款。

(二十四)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中“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常州技师学院建立技能大赛专项明细账目,确保技能大赛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避免资金挪用,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二是向扬州市人社局下发整改督办函,督促扬州市及全省其他地区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需求,科学制定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

(二十五)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中“服务基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省委编办要求,组织相关处室单位认真研究乡镇(街道)基本权责清单,做好行政处罚权回收工作,共涉及9个乡镇(街道)、113项行政处罚事项。推进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将21项人社高频服务事项纳入“一平台办理”试点,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加快人社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4156个社保业务“就近办”银行合作网点,提升合作网点运行质效,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人社服务。二是加强全省人社部门政务微信矩阵管理,持续更新“您身边的12333”“人社政策我来说”专栏,2024年9月至今累计发布解读46篇,阅读量47.6万人次。动员条线骨干和12333咨询员深入景区、商圈、企业、社区开展“四进三解两知晓”人社惠民政策进基层志愿服务活动4期。开展全省12333一线咨询员培训5期,参培人数2100人次,参培率97.54%。三是深化苏服码与电子社保卡两码互通,支持省内群众线上扫电子社保卡即可办理全省各类个人政务服务事项,发布2025年社保卡惠民服务活动优享清单,涉及5大类19个事项。四是会同公安、民政、税务等7部门印发《江苏省高效办成就业困难认定和补贴“一件事”实施方案》(苏人社函〔2024〕394号),全省统一的就业困难认定和补贴“一件事”已在省政务服务网、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一件事”服务专窗上线运行,实现17个事项的跨部门集成办理。

(二十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中“机关作风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整合全厅办公用房,将厅各板块牵头处室调整集中到苏兴大厦办公,更新各办公区楼层、处室分布图等指引,在厅网站公布各直属事业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二是第一时间成立核查小组,对离岗同志所涉处室、相关人员开展情况核查,逐一与相关人员谈话,进行教育批评。将“不按规定执行请休假和考勤制度”作为厅机关支部党的建设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结合日常监督情况予以量化考核。三是进一步压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通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形成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二十七)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格中“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组织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严格上会程序,所有议题上会前须经过所有班子成员审议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做好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原原本本做好全体班子成员发言情况记录。

(二十八)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格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修订《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厅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清晰界定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二十九)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格中“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好“七个把握”,“十不准”。会上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十)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中“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党的建设成效评价指标》,将“四强”党支部建设、党建品牌打造、书记项目实施等重点指标纳入考核,实施38个支部书记项目,打造“人社·在身边”党建品牌。组织开展支部量化考核,切实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党建量化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的系数,推动各支部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邀请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列席指导,全厅38个党支部书记,聚焦“四强”党支部建设,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服务中心大局、夯实基层基础、党建品牌建设、激发队伍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逐一进行现场述职。对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度支部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参考。

(三十一)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中“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建法规制度”2个考核指标,督促支部常态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的通知》(苏人社机关党委〔2024〕13号),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评选出8个“四强”党支部,并向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备案。三是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机关党员党性素养提升培训班,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集中学习和小组交流等方式进行,全程严格履行考勤制度,参培情况列入党的建设工作量化考核。四是督促相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机关纪委现场宣布处分决定、通报处分情况,党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员代表发言表态,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省级机关纪监工委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人社厅党组将坚定不移、务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攻坚力度,力争早日完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一方面,逐月调度抓推进。结合谋划月度重点工作,将巡视整改列为优先议题和重要内容,通过经常性督促、跟进式调度,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明确责任,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开展整改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攻坚,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实施嵌入式、全流程监督提醒,及时纠偏校准方向,帮助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助力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逐项整改见成效。对标巡视整改要求,从严从紧审核把关,主动向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汇报沟通,请示问题、争取指导,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梳理总结,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83278703;邮政信箱: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10008;电子邮箱:jsrssxunshi@163.com。

                  

                                                                                                                          中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