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文件:
为规范我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将就业补助资金监督举报电话及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33
二、监督举报的范围
违反《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见附件)规定,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申请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违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