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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
标题 | 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的具体要求? |
内容 | 想要咨询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的具体要求 |
提交时间 | 2025-04-15 9:47:44 |
受理回复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5-04-16 8:57:13 |
内容回复 | (一)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向生育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二)发放标准为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查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 2.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