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要求:
1-2号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3-4号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六)其他条件
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11日9∶00-7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11日9∶00-7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11日-7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1日9∶00-7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7月11日9∶00-7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未通过考试(含资格复审、心理测试)的,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http://rsc.just.edu.cn/main.htm)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科技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学习及工作经历”一栏中,须填写高中毕业之后的学习经历、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起止年月)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任职岗位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同时须明确写出符合“一、报考条件”第(六)条中第几项。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因未准确、未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资格初审不能通过的,后果自行承担。
3.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或预备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4.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1-2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3-4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8月7日,具体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http://rsc.just.edu.cn/main.htm)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http://rsc.just.edu.cn/main.htm)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布(网址:http://rsc.just.edu.cn/main.htm)。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科技大学将对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携带材料参加,不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http://rsc.just.edu.cn/main.htm)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并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学生处、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明确入党时间或预备党员时间(具体到月)。党组织关系在毕业院校的,由其院级党委出具证明;党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其他情况的,可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社区党委或党支部出具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符合报考条件中“其他条件”第1条的):具有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校团委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工作部等)出具证明;具有院级(含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工作经历证明(符合报考条件中“其他条件”第2条或第3条的):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任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6.身份证明:(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由学校出具的课程完成信等相应证明材料。(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2023、2024年毕业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需提供已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参加后续考试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http://rsc.just.edu.cn/main.htm)栏目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科技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30天内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4401036(人事处)、0511-84401068(学生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0229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科技大学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