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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
标题 | 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应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
内容 | 想要咨询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应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
提交时间 | 2025-07-03 22:19:06 |
受理回复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4-07-04 17:02:34 |
内容回复 |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