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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应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发布日期: 2025-08-12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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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