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省政务服务
我要看
要闻动态
公示公告
就业创业
社会保险
人才人事
劳动关系
政策解读
我要办
个人求职登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证明出具
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领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
更多
我要问
厅长信箱
劳动维权
网上咨询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
栏目导航
首页
资讯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业务子网
专题专栏
移动应用
资讯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资讯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知识问答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在哪里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日期: 2026-01-14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
字体:[
小
中
大
]
点击量:
点击查看原文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