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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信息 | |
| 标题 | 如果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
| 内容 | 想要咨询如果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
| 提交时间 | 2026-1-05 6:17:42 |
| 受理回复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1-06 8:39:08 |
| 内容回复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如考生遗失证书,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开具电子获证证明。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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