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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信息 | |
| 标题 | 如果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
| 内容 | 来信咨询劳动仲裁对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可以先予执行? |
| 提交时间 | 2026-1-27 16:57:32 |
| 受理回复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1-28 15:10:24 |
| 内容回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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