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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07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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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jssc.edu.cn)是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8周岁(即1987年4月10日后出生);应聘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岗位,年龄不超过43周岁(即1982年4月10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与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所涉及的计算工作经历、海上资历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22日。

6.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4月10日09:00-4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6年4月10日09:00-4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2026年4月10日-4月24日工作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4月10日09:00-4月24日18:00。

5.缴费确认:2026年4月10日09:00-4月2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若不规范填写,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起止年月日);

2)工作经历(包括:所在单位、任职岗位、任职职务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明确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包括:取得或具备时间、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颁发或授予单位)。

3.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B岗位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为1:2;C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4月27日0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等事项将通过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sc.edu.cn/711/list.htm)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一)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单项考核成绩与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试讲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二)笔试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核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于2026年5月10日9:00-11:00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笔试相关事宜将于开考前一周内在学校官网首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sc.edu.cn/711/list.htm)另行公告,请通过资格初审者主动予以关注,没有按照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jssc.edu.cn/renshi/main.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末位有多名同分者,一同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进入试讲考核环节,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如遇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选。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等教育各阶段(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中有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国内2026年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①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无工作经历的材料;

②有过工作经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材料。

4)报考岗位表里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讲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试讲考核环节,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试讲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

试讲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的资格。

聘用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965558、0513-8596085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3-859655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