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务必区分“一般权限”和“特别权限”。 一般权限为:代为参与仲裁,代签仲裁文书。特别权限为:除有一般权限外,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增加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申请等。签名及日期必须由委托人(劳动者)和受托人(近亲属)双方本人签名。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用于证明你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属”范围,例如户口簿、结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