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发布日期: 2026-08-13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点击查看原文件: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是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 B1至B4的岗位:年龄在18周岁到43周岁,即1982年8月17日至2008年8月23日之间出生。

2. B5至B7的岗位:年龄在18周岁到38周岁,即1987年8月17日至2008年8月23日之间出生。

3. B8和B9的岗位:年龄在18周岁到43周岁,即1982年8月17日至2008年8月23日之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计算方法不变。

(五)符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2.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

4.招聘条件中“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证书上的专业(学科)信息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中的专业一致或属于同一专业类。

5.招聘条件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的资格种类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7日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7日9:00-8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17日9:00-8月25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7日9:00-8月25日18:00;

5.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改报时间:8月26日09:00-12:00;

6.改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时间:8月26日0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8月31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填写相关信息。在“考生简历”(从高中填起,含学习、工作、待业等经历,经历时间请勿中断)栏中需详细填写以下内容: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写,包括:起止年月、学校、所学专业、获得学历学位;

(2)如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需要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

(3)应届生请在“考生简历”栏最后备注“未落实工作单位”。

报名系统中未填写的均视作无相关经历。如因填写不规范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3.报名时请上传高等教育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报考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报名时请在“专长”栏内写明教师资格证种类、学科、证书号码等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报考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报名时请在“专业技术职称”栏内写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名称、编号、专业(学科)等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名时请上传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说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学校在面试前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编号为B1至B4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若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编号为B5至B9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和试讲。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此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为9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xzmvc.net.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和试讲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名单。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数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和试讲。进入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或试讲前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复审时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毕业学校开具的研究(专业)方向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

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网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考核,相关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和试讲的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短信及时按照要求回复,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和试讲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以及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标准最新调整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方式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2559012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2559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505  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71717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26年8月13日

       附件: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