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自2026年起,我省不再单独划定经济系列各高级职称专业省内评审合格标准或使用标准,全省执行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