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加强单位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
1.岗位表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至2008年8月18日出生)。
2.岗位表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2日至2008年8月18日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6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②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且学历认证书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③2024、2025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社会人员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对专业方向(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六)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8月12日9:00-2026年8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6年8月12日9:00-2026年8月19日12:00;
3.陈述申辩: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20日期间9:00-11:30,13:30-16:00;
4.异议处理: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20日期间9:00-11:30,13:30-18: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资格初审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确认
考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获取。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若岗位表中对本科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上述要求内容。
4.开考比例
岗位表一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上公告。
岗位表二为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
5.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于考前通过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jshvc.edu.cn)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核内容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表一: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表二: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技能考核、试讲及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满分100分)。
技能考核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技能考核成绩、试讲、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招聘单位将相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②2026年当年毕业的毕业生于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③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④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3、68170915
联系人:冯老师、董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17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68279、83620963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71717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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