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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本机关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类。其中,主动公开信息分为:

1. 机构概况;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计划;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

5. 部门预算、决算;

6.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本机关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索引号、发布机构、信息名称、文号、分类、发布日期、内容摘要、关键词共8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门户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本机关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2. “江苏人社”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

3. 新闻发布会;

4.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江苏年鉴》等公开出版物。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办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1. 申请提交渠道

本机关提供以下4种途径供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书载明事项名称、受理时间、材料清单、办理期限,并加盖信息公开专用章,当面申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邮编:210008;

(3)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本机关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提交申请,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3278703。

2. 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当场答复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27870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何意见建议,请在本机关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与我们联系。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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