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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02-00175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02-08-28 00:00:00
名       称
关于调整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文       号
苏劳社险[2002]26号
关  键  词
缴费比例 
内容摘要
2002年省直管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调整比例。 
时       效
 
关于调整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19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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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直管养老保险的企业:

   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各市、县(市)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苏政发[2002]67号)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调整省直管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除原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和参照行业统筹单位管理的企业外,其它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21%。此外,上述单位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2002年7月1日起由现7%调整为8%。

              二ОО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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