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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07年省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请示》(苏垦事社[2007]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关于省农垦企业退休人员200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实施方案,并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二、省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所需费用,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纳入省级决算。
三、请你公司及所属社会保险机构严格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批复,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将此次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