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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劳动局: 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和省有关规定,依据省统计局公布的1995年度全省各地职工平均工资,现就公布199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1995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5943元。199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标准详见附表。 二、1996年度退休的职工计发社会性养老金的基数,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职工因工、因病死亡或因工致残的有关待遇,以崐及城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依照本通知公布的各地职崐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并自199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一九九六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标准表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