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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09-00428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09-06-04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苏劳社察[2009]12号
关  键  词
劳动监察 
内容摘要
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时       效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25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53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进一步提升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苏劳社〔2007〕62号)以及省厅对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对各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网化”管理工作的考核,从基础建设和业务开展两个方面进行。基础建设包括组织部署、网格划分、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保障、人员管理以及工作制度等7个方面;业务开展包括数据库建立、信息采集、网格职责落实、业务网上运行以及数据维护等5个方面,具体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确定。 

  二、考核办法

  (一)对各地“两网化”的考核,按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评表》(以下简称《考评表》见附件1)所列项目及目标要求、评分办法,逐项进行量化记分。

  (二)根据省厅《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提出的目标(各市主城区“两网化”覆盖率达100%,其他所辖县(市、区)覆盖率达85%),确定各市纳入考核计分范围的县(市、区)个数(见附件2),对各市及相关县(市、区)逐一组织考核,分别按照《考评表》进行量化记分。

  (三)省辖市“两网化”管理工作考评总分由主城区得分和其他所辖县(市、区)得分两部分组成(见附件2),各按50%的分值比例计入总分,考核结果作为省厅对各市劳动保障工作考核的评分依据。其中,省辖市主城区“两网化”考核实行综合打分,不对各主城区单独计分;“其他所辖县(市、区)”项得分为纳入考核计分范围的县(市、区)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四)各市主城区及纳入考核范围的县(市、区)的“两网化”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该省辖市“两网化”覆盖率不达标;“两网化”覆盖率达100%的,在省辖市总分加3分。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工作分工

  考核对象为各市及纳入考核范围的相关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对各市的考核,由省厅直接组织实施;对相关县(市、区)的考核,由各市组织实施,省厅进行抽查。

  四、组织领导和考核程序

  (一)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在分管厅长领导下进行,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劳动监察总队负责。

  (二)考核工作于本年四季度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10月30日前,各市对照《考评表》进行自评,同时完成对相关县(市、区)的考核,向省厅书面报告自评得分及对相关县(市、区)的考核分数和排名。

  2.11月30日前,省劳动监察总队组织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市进行实地考核,按考评标准进行初步评分,并抽查部分县(市、区)。

  3.12月15日前,省劳动监察总队对考核情况进行核定、汇总,提出考核结果及奖励意见,报厅领导审定。

  4.12月30日前,对“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表彰。

  五、其它事项

  (一)为及时了解各地推进情况,请各地认真填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分别于6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报省劳动监察总队。

  (二)各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对县(市、区)“两网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二)本办法由省劳动监察总队负责解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评表

     2.省辖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考核得分汇总表    

     3.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主题词:劳动保障  劳动监察 考核  通知

 

  附件1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考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子项目

序号

分值

目标要求

评分办法

自评分

考核分

基础建设  (50分)

组织部署

1

3

高度重视两网化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未通过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或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组织部署的,扣3分。

 

 

网格划分

2

5

科学划分一、二级网格,形成网格示意图,并上墙公布。

全部达标的得5分,未划分网格的扣3分,仅划分一级网格的扣2分,未形成网格示意图的扣1分,未上墙公布的扣1分。

 

 

人员配备

3

10

每个二级网格至少配备1名协理员,每个一级网格至少明确1名专职监察员或兼职监察员。

全部达标的得10分,二级网格未足额配备协理员的,每少1个扣2分,一级网格未明确专职或兼职监察员的,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工作条件

4

10

落实工作场所;硬件设施齐全,专职监察员电脑配备率100%;系统上线运行,并延伸到二级网格。

第一项未达标的扣2分;第二项未达标的每低5%扣1分,扣完4为止;第三项系统未上线运行的扣2分,未延伸到网格的扣2分,仅延伸到一级网格的扣1分。

 

 

经费保障

5

8

解决协理员的人员经费和必要的业务经费。

全部达标的得8分,未解决人员经费的扣4分,未解决业务经费的扣4分。

 

 

人员管理

6

9

协理员着装整齐,统一标识,持证上岗率100%;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网格业务流程和网络管理技能。

第一项达标的得5分,协理员着装不符合要求或标识不统一的扣2分,持证上岗率每低10%,扣1分,扣完3分为止;第二项、第三项达标的各得2分,未达标的酌情扣分。

 

 

工作制度

7

5

建立两网化管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协理员业务培训、队伍管理、业绩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按规章制定制定和执行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等,分别得5分、3分、2分和1分。。

 

 

业务开展(50分)

数据库    建立

8

12

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基本数据库,入库单位数不低于08年度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数的110%;数据项内容完整。

第1项达标的得8分,未达标的每低5%扣2分,扣完为止;第2项按数据项内容完整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等,分别得4分、3分、2分和1分。

 

 

信息采集

9

6

全面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

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网格信息的得6分,全年采集上报一次的得3分。

 

 

网格职责落实

10

12

一、二级网格有效开展法律宣传、反映传递举报投诉、矛盾纠纷简易调处、配合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

有一项工作未能开展的扣2分,扣完8分为止。已开展工作根据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等,分别得4分、3分、2分和1分。

 

 

业务网上运行

11

8

咨询受理、立案查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案卷归档、诚信管理、数据统计等监察业务均在网上运行。

8项业务有1项未在网上运行的扣1分,业务运行状况不完全的酌情扣分。

 

 

数据维护

12

12

咨询受理、立案查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案件归档等业务数据随时更新;书面审查、诚信管理数据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统计数据按要求定期更新;有专门数据维护人员。

第1项达标的得6分,第2至3项达标的各得2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无专门数据维护人员的扣2分。

 

 

 

  附件2

省辖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考核得分汇总表

 

地区

 主城区纳入计分范围县区数

主城区考核分

计入     总分

其他所辖县区纳入计分范围县区数

其他所辖县区考核分

计入      总分

合计

南京

8

 

 

4

 

 

 

无锡

4

 

 

3

 

 

 

徐州

5

 

 

5

 

 

 

常州

4

 

 

2

 

 

 

苏州

3

 

 

6

 

 

 

南通

2

 

 

5

 

 

 

连云港

3

 

 

3

 

 

 

淮安

2

 

 

5

 

 

 

盐城

1

 

 

7

 

 

 

扬州

1

 

 

5

 

 

 

镇江

2

 

 

3

 

 

 

泰州

1

 

 

4

 

 

 

宿迁

1

 

 

3

 

 

 

 

  附件3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项目
所辖
县区

组织部署

网格划分

人员配备

工作条件

经费保障

人员管理

数据库建立

信息采集

工作制度

县区

已制订方案(个)

一级网格(个)

二级网格(个)

已上岗协理员(人)

正在招聘协理员(人)

配备  电脑(台)

落实工作场所(个)

系统延伸到一级网格(个)

系统延伸到二级网格(个)

解决人员经费数(个)

解决业务经费数(个)

持证上岗人数(个)

组织协理员业务培训数(次)

数据库单位数(个)

已采集信息单位数(个)

已制订工作制度数(个)

甲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主城区 (含市本级)

 

 

 

 

 

 

 

 

 

 

 

 

 

 

 

 

其他所辖县(市、区)

 

 

 

 

 

 

 

 

 

 

 

 

 

 

 

 

注:解决人员经费数、解决业务经费数以及已制订工作制度数应填报已开展该项工作市、县(市、区)的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