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要求,从省情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不断扩大”的工作方法,加快建立以“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核心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2009年苏南、苏中、苏北新农保制度县一级建立率分别达到100%、90%、90%;建立健全与新农保相配套的管理、监督和衔接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将工作覆盖到所有乡(镇)村,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 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确保2009年苏南、苏中、苏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分别达到95%、85%、60%。 三、工作安排 1、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以建设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认真贯彻省政府指导意见,加快新农保制度建设步伐。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市、县(市、区),尽快完善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精神,将新型农保制度覆盖到所有乡镇,参保人群覆盖到所有村、组。尚未出台制度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尽快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型农保制度或办法,抓紧组织实施。 2、加大行政推力,形成“财政投入到位,发展运行稳健”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开展新农保制度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明确政府对新型农保制度建设的责任,逐步加大财政对新农保的扶持力度,切实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财政支农项目之一,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3、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先保后征”的刚性工作机制,把好征地审核关。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先保后征”的精神,结合国发[2006]31号文件和劳社部发[2007]14号文件,以及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15号令及省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劳社[2009]8号),严格按照征地审批程序把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审核关,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的落实。努力做好国家特大型项目“京沪高铁”、“南水北调”工程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适时召开工作推进或协调会,并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历史遗留的老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和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就业培训等一整套配套措施的研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的调研,摸清底数,总结各地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好的政策和典型经验,通过提高保障待遇、建立调整机制、提供就业培训、转入城保医保等多种措施,促进和吸引被征地农民参保,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保证年度目标的实现。 4、加大对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监管工作,确保基金运营安全规范。继续加强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资金的清收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订新农保财务会计制度;研究制定新农保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保经办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农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办法,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年内进行内控制度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稽核工作,年底进行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稽核专项检查,确保基金安全。针对全省大部分地区乡镇农行营业网点撤销减少后给农保基金的征缴存储带来的困难,注重吸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的服务功能,保证乡镇农保基金解缴的严谨和规范。加强调研界定传统的四大国有银行的政策概念,积极向部里汇报,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规定及口径,确保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运营和征缴银行渠道畅通。 5、完善制度办法,促进业务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完善新农保与老农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草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标准,开展新农保经办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逐步完善新农保经办工作制度。实施省市联络员工作职能到镇村计划,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按照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农保信息网络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明确新农保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和期限,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标准。 6、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质量。按照“加强队伍、依事设岗”的原则,依据省和省辖市出台的新型农保制度办法,认真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县、乡两级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保障问题,将农保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农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增强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完善各级农保经办机构设备设施。适时开展新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培训班,提高各级农保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树新风、学先进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不断提升新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 7、强化宣传工作,深化调查研究。针对老农保转换的过程和新农保开展的实际,以及全省地区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注重研究问题,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同时,围绕中心工作,把握节点,稳步推进,形成良好和健康的地区工作态势。围绕新农保政府文件的出台,努力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加强《工作简报》等农保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基层工作实际,彰扬先进,鞭策不足,形成充满朝气、健康向上的工作路径和争先氛围,促进农保事业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二○○九年三月六日
索 引 号
550232674/2009-00367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09-03-06 00:00:00
名 称
2009年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安排
文 号
苏劳社农[2009]1号
关 键 词
农保
内容摘要
2009年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安排
时 效
2009年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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