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三月五日 附件: 关于2010年全省春季企业用工需求状况的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梁保华书记和罗志军省长等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掌握我省企业当前用工需求状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节后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基本满足企业生产用工需求,今年1月我们组织开展了春季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全省共调查2508家企业,内容包括企业春节前用工情况、春节后用工年龄、文化、技能要求及人数需求情况和预期工资待遇等方面,涵盖13省辖市和所有县(市),涉及制衣制鞋、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纺织等19个行业和国有、集体、民营、港澳台及外资等10种企业类型。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全面掌握当前我省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春节后有序转移就业,节前我们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春季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2月22日和23日,梁保华书记和罗志军省长分别对调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现就认真学习贯彻梁保华书记和罗志军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用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梁保华书记和罗志军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梁保华书记和罗志军省长充分肯定了调查报告,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迅速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梁保华书记和罗志军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把解决“招工难”问题作为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作为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重要机遇,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逐级建立服务企业用工领导机构,由局领导亲自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社保、监察、劳动关系等部门共同参与,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要牢牢把握就业服务、组织协调和宣传引导三个重点,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树立正确的用工择业观念,促进人力资源供求双方有效对接,确保企业用工得到及时满足,为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二、立足当前,狠抓各项应对措施落实。针对节后两个月内我省企业用工需求特点,一是各地都要开展一次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摸清情况,加强服务;二是围绕就业信息进村入户、千场劳务招聘、省际劳务协作和执法维权四项活动的应对措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尽快将四项活动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制定活动计划,明确序时进度,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取得预期效果。各地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厅将在《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简报》上予以推广。
三、着眼长远,抓紧研究保障企业用工长效机制。随着农村劳动力逐步由“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转变,部分地区、行业和企业仍将面临“招工难”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着眼长远,未雨绸缪,抓紧研究保障企业用工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用工的宣传和指导,建立用工大户重点联系制度,强化企业树立主体意识和市场观念,通过提高工资待遇、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工作条件等人性化措施,吸引更多劳动者就业。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全覆盖成果,重点推进村级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机制,促进供求双方更加及时、有效对接。充分开发和利用我省农村劳动力资源,研究制定鼓励企业灵活用工和农村大龄困难劳动力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降低就业门槛,扩大劳动力供给。更大范围“走出去”,更大力度“引进来”,定期赴省外开展企业推介活动,大力宣传江苏良好的用工环境和优质的用工企业,努力巩固传统基地,大力开拓新兴基地,面向全国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入基地。鼓励我省技工学校和用工企业与中西部省份开展联合办学、定向招生、委托培训,提前做好劳动力储备。
附件:关于2010年全省春季企业用工需求状况的调查报告
一、总体情况
被调查的2508家企业现有员工97.66万人,其中外地员工37.21万人,占38.1%。79.7%的被调查企业计划在春节之后的两个月内招用新员工,比2009年增加19.2个百分点。其中,27.9%的企业计划在节后半个月内招工,33%的企业计划在节后半个月至一个月内招工,18.8%的企业计划在节后一至两个月内招工。被调查企业准备招用新员工19.18万人,其中苏南7.99万人、占41.5%,苏中3.92万人、占20.4%,苏北7.27万人、占38%。
(一)八成以上新增岗位对劳动者年龄、性别和文化程度有要求。据调查,88.4%的新增岗位有年龄要求,其中要求18—25岁的占43.9%,要求26—35岁的占36.9%,要求36岁以上的占7.6%;83.5%的新增岗位有性别要求,其中要求女性的占51.4%,要求男性的占32.1%;85.8%的新增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要求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4%,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1.7%;42.5%的新增岗位要求具有初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中要求初级工的占33%,中级工及以上的占9.5%。
(二)八成以上新增岗位来自第二产业。调查显示,85.4%的新增岗位来自第二产业,其中电子电器业占29%,制衣制鞋业占21.4%,机械制造业占12.5%,纺织业占10.5%,建筑业占0.8%,食品制造业占3.8%,石油化工业占1.9%,家具制造及木制品业占1.6%,塑料制品业占1.5%,玩具制造业占1.3%,医药制造业占0.4%,交通运输业占0.1%。6.5%的新增岗位为第三产业,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占3.4%,住宿餐饮业占1.8%,商务服务业占1%,居民服务业占0.3%。这与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密切相关。
(三)八成以上企业打算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新员工。根据调查结果,81.6%的企业打算到本地劳务市场招聘,66.9%的企业打算通过媒体发布招工广告招聘新员工,16.6%的企业打算到劳务输出基地招聘,43.8%的企业打算发动老员工从家乡带人,8.6%的企业打算通过其他途径招聘新员工。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现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的招工服务基本得到企业认可,同时也反映出企业招工的组织化、多元化程度正在提高。
(四)不到一半的企业预期2010年员工工资将提高。47.8%的企业预计员工工资比2009年有所增加,平均为1455元/月,约增加22元/月,增长1.5%。1000—2000元是主流价位,88.8%的企业预计员工月工资在此区间内,5.3%的企业预计在1000元以下。从区域看,苏中平均工资最高,预计为1566元/月,比2009年增加约40元/月,增长2.6%;苏南预计为1455元/月,比2009年减少约42元,下降2.8%;苏北预计为1386元/月,比2009年增加约57元/月,增长4.3%。南通1747元/月、无锡1615元/月、常州1586元/月、南京1530元/月和盐城1491元/月,依次居于全省前五位。从行业看,交通运输业1703元/月、机械制造业1587元/月、建筑业1535元/月、石油化工业1517元/月和家具制造及木制品业1470元/月,依次居于行业前五位。
(五)一半以上企业认为春季招工会有困难。有10.2%的企业认为2010年春季招工会有较大困难,有45.3%的企业认为会有一定困难,两者合占55.5%;只有19.6%的企业持乐观态度,认为不会难。
二、基本判断
近期,苏州和宿迁两市也开展了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分别调查了933家和2096家企业。调查显示,两市企业用工需求迅速增长,全年新增用工需求分别为31.6万人和8.5万人,其中节后两个月内用工需求为9.3万人和2.5万人。综合全省和两市用工需求调查结果,我们认为,随着全省经济企稳向好,企业订单逐步增加,节后用工需求将会迅速增长,劳动力供求在原有的结构性矛盾基础上,总量性矛盾将越来越突出。
此外,中西部省份和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一直是苏南企业用工的重要来源。据统计,在苏南务工的苏北农村劳动力约有190万人。由于苏北地区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越来越多,工业化进程显著加快,用工需求大幅增长,当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外出农民就地就业的措施,再加上苏南苏北之间的工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越来越多的苏北农民选择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苏北农村劳动力在苏南企业用工的比重将会进一步下降。同时,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也因为国家扶持力度加大、承接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增加吸纳了大批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苏南企业用工将会面临更多的困难。
三、主要措施
针对本次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结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开展就业信息进村入户活动。节后迅速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宣传单、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将本次用工需求调查的企业名称、招工数量、招聘条件、工资待遇、联系方式等信息传递给广大农民,并通过新闻媒体、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发布。做好农民就业创业百村调查,建立动态更新的数据库,掌握我省农村劳动力数量、结构及变动情况和培训、就业等需求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提供服务奠定基础。
(二)开展千场劳务招聘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宣传活动,主动向企业和劳动者介绍国家及省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企业减负稳岗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引导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引导广大企业采取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等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节后至5月末分别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通过专场招聘会、南北劳务对接、企业送岗位进乡镇进院校等形式,全省力争举办招聘会1000场次以上,为用工企业与各类求职者搭建多层次的供需洽谈和对接平台。
(三)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活动。组织用工需求较大的市县和企业赴四川、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江西等省份开展劳务招聘和洽谈活动,大力推介江苏企业,现场招聘人员,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劳务输入基地。及时与各劳务协作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返乡农民工发布江苏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当地农民工节后有序来江苏务工。收集和了解上述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及时进行劳动力供求信息交流、交换和对接。
(四)开展维权执法行动。节后,在全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发布虚假用工信息等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有序运行。加大监察执法和用工指导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员工工资待遇,稳定员工队伍。
索 引 号
550232674/2010-00468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0-03-05 00:00:00
名 称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梁保华书记和罗志军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用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人社发[2010]92号
关 键 词
企业用工
内容摘要
关于2010年全省春季企业用工需求状况的调查报告
时 效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梁保华书记和罗志军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用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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