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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10-00490
分       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0-12-14 00:00:00
名       称
关于同意江苏省临海农场等18个农场部分工作岗位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文       号
苏人社函[2010]623号
关  键  词
劳动保障 工时 批复 
内容摘要
同意江苏省临海农场等18个农场部分工作岗位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时       效
 
关于同意江苏省临海农场等18个农场部分工作岗位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1-01-05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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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转报的江苏省临海农场等18个农场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江苏省临海农场等18个农场部分岗位职工继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见附表),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农场机关管理人员、农业管理区的管理人员、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上述岗位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六个月。
   请你公司认真做好农场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监管工作,督促农场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各农场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附:江苏省农垦集团下属农场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情况一览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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