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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5-12-10 00:00:00
文  号: 苏人社函〔2015〕430号
主 题 词: 关键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在盐城工学院设立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批复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盐城工学院申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请示》(盐人社职〔2015〕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盐城工学院设立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希望盐城工学院认真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15〕1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充分发挥省级基地作用,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为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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