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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15-00304
分       类
政协提案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5-06-19 00:00:00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66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人社复〔2015〕135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6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7-01-12 来源: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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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企业家关注和参与大学生创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和扶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我厅始终把促进大学生创业摆在就业创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快建立健全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机制,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政策拓展、创业孵化推进、创业服务优化“四项行动”。 2014年我省引领大学生自主创业18962人,完成部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指标13000人的146%。参加创业培训并享受补贴的大学生6.1万人(其中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4.6万人),完成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目标任务4万人的153%。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0.2万人。全省遴选扶持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500个,并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奖励扶持。省级创业扶持引导资金增加到2.23亿元,占就业专项资金的25%。全省大学生创业的规模、比例不断扩大和提高。

  关于您提出的大学生创业面临的项目选择盲目、创业技能缺乏、创业资金不足、社会资源贫乏、管理控制缺乏等问题以及促进企业家关注与参与大学生创业的相关建议,我厅将积极予以采纳。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立足职责,找准定位,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狠抓关键举措,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一、着力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在深入开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基础之上,积极引入“绿色商业选择”、“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新兴培训项目,探索符合大学生群体特征和创业活动规律的“1+X”的创业培训模式,不断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依托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继续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高校学生参加创业培训。

  二、制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大学生创业培训、初次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至300万元;微利项目及开办“网店”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贴息50%。对于创业导师参与大学生创业指导投入的资金如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则依据政策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适时会同省地税、省财政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对企业家参与大学生创业指导的行为进行奖励。

  三、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制定完善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支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积极推动大学生将科技发明、专利转化为创业项目。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创业项目动态跟踪服务机制,指导已入选项目及时录入江苏省创业服务综合平台,逐步跟踪入选项目落地实施情况,帮助项目实施单位成功开业、合法经营、可持续发展。

  四、优化公共创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与高校紧密合作,在高校普遍建立了就业创业指导站。积极组建创业服务指导专家团,从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中挑选一批青年创业导师,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团,提供贴近大学生、专业化的创业辅导。加强全省各级创业服务综合平台的建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资讯发布、创业培训引导、创业政策解读、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基地展示和创业经验交流等服务,为创业指导人员提供后台管理和创业统计分析服务。

  五、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工商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层层分解目标,逐级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召开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新闻通气会、举办创业明星评选表彰和创业大赛等活动载体,积极培育和宣传大学生创业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引导全社会力量投入大学生创业事业。

  感谢您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支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