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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0232674/2018-00911
分       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2018-07-03
名       称
关于报送2018年度全省铁路工程专业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文       号
苏铁办〔2018〕39 号
关  键  词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报送2018年度全省铁路工程专业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03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字体:[        ] 字体:[        ]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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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铁路办公室(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铁路办公室(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度铁路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10月中旬召开全省铁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省从事铁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铁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三)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省工作的铁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 可,符合我省高一级铁路工程专业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若本人自愿,也可向铁路工程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五)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照资格条件向我省铁路工程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按《江苏省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7﹞6号)文件执行。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历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组织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18年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可同时关注“江苏铁路职称”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及政策。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铁路工程专业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参加本年度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报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各初审部门接受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网上申报时间:7月1日9:00至7月31日16:00(逾期不得补报)。

    (四)材料报送时间:8月29日前各设区市向省铁路工程职称办集中报送材料(具体安排见附件7)。省直点报送时间:8月1日至8月9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夏永蓉     任熠,联系电话:025-84329218 18626469246,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705室。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陆江苏省铁路工程专业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申报系统”栏目“注册”模块注册,注册进入申报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上方“我的申报”栏目“当前申报信息”模块,选择对应申报类型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申报打印。网上申报完成后,即可在线打印相应表格也可下载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申报材料原件送至初审部门进行初审。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4)和《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5)各1份,A3规格,各设区市铁路办(交通运输局)或有关单位统一填报,按申报级别、专业分开填写,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电子文档Excel表格发至邮箱3491345061@qq.com,邮件标题中注明单位、人数。

    2.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1份,A3规格,内容压缩在一页单面。

    3.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6)一式3份,表内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完整且不得涂改。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目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专业类别分为铁路规划设计、铁路建设施工、铁路运营管理、铁路车辆机电。表中“个人声明”、“本人任职以来工作总结” “申报人签字”部分必须用黑色水笔手写。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成A4大小后从中间装订。

    4. 《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1)1份,“专业类别”、“申报资格”填写准确、完整。A4规格,贴在送审材料袋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5. 《申报材料附件目录》(附件2)1份,A4规格,放在送审材料袋中。

    上述材料不要集中装订成册。

    第二部分(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单面复印):

    1. 身份证复印件。

    2. 任职条件规定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文复印件(与任职年限一致)。

    5.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提供任现职以来学时证明材料)。

    6. 《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1份,表内“单位综合评语”指申报人任现职(指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等内容,要求填写客观、准确(字数100字以上)。任期考核确定等次、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须齐全。

    7. 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须复印个人年度考核表)。

    8. 单位公示文件、公示证明、网上(布告栏)公示页面彩色打印页。

    9. 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本专业职称时须把申报另一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附件一并提交,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须与本专业相关。

    上述2—5项材料需提交原件查验。

    第二册(双面复印):

    1.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哪些条款。

    2. 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对照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任职证明(原始任命书),参加并完成的科研课题、攻关项目的成果报告或通过专家鉴定报告;参加并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报告、勘探测量报告等;参加并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定额等)编制工作的证明;参加并完成开发项目(技术创新)成果等。以上材料均须标注申报个人承担的工作内容。

    3. 业绩、成果材料。对照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如:项目奖项证书(附个人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专利或创新成果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项目标书扉页(已中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设计扉页、勘察测量报告,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的成果证明、鉴定证书、课题立项申请表、阶段性情况报告书、审查鉴定意见等,著作、译著(附封面、出版刊号页、编审人员说明、字数证明等),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附报告水平鉴定证明)等。

    上述第3项中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著作需提交原件查验。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加盖经办人所在单位公章。论文须附期刊封面、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介绍页、目录(用彩笔在目录勾出本人所著论文)、正文(内容完整),提交的论文应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以及在“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数据平台查询核验证明(彩色打印)。

    第三部分

    1. 评审材料一律要求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或文件袋(不得使用硬纸壳、塑料壳档案盒),并加盖骑缝章,确保材料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档案袋正面须贴上《申报材料袋封面》,并粘贴牢固,档案袋袋口无需密封。附件分册一、分册二的首页须有申报材料附件目录(附件2)。

    2.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客观填报相关表格,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评审表中必填栏目须填写完整,并如实填报负面情况。凡不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重要说明

    1. 工作资历计算和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破格申报者,需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单位出具同意破格意见,需经设区市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2018年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取得的学历(学位)证等,一律不作为本次评审的有效材料。

    2.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文件精神,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不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3.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4.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进行,即面试答辩与书面评审相结合。答辩内容主要针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情况以及论文、著作等。

    5. 人事档案不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省高级(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除按本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评审材料外,还须提供人事档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表原件(由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证后退回)、复印件(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加盖经办人所在单位公章)。 

    6. 严格实行“双公示”制度。一是评审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主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验。公示结束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开具公示证明,加盖公章后作为评审材料的一部分,按规定程序上报。对弄虚作假或公示后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的,一律不得报送。二是评审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核准、发证手续。

    7. 各设区市铁路办公室(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审查申报人必须是专职从事所申报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满足所申报专业和级别的职称资格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审查申报人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材料的种类、格式、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规定和文件要求。(3)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审查申报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必填栏目是否出现空白或前后经历不衔接的情况,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审查表格是否有本人签名,是否有所在单位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是否齐全;审查各表格之间填写内容是否一致;审查申报人提交的证书、业绩成果、经历能力证明、论文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能如实佐证、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对照申报人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审查申报人在表格上填报的内容及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4)审查是否符合申报程序:审查评审材料在报出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按文件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是否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如何,有无异议。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日期,并向省铁路办提交业绩原件审查报告。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属于委托评审范围的,需经相应的职称职能部门(县、设区市职称办)审核推荐。

    六、其他事项

    1. 报送材料由各设区市铁路办公室(交通运输局)、省各有关单位职称办统一办理。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办理。省铁路办不接收各市申报人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复审结束后,所有原件退回。复审未获通过或者职称工作职能部门不予批复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提交的业绩、论文、成果、证书、证明等退回申报者。

    2. 申报人员需提供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齐后按级别、专业粘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单位和姓名。

    3. 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需缴纳评审费。


    附件:1. 申报材料袋封面

          2. 申报材料目录

          3.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4.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5.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6.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7.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江苏省铁路办公室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下载附件: 附件1—附件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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